更新时间:2018-07-12 11:34作者:才子老师
九、您同意本约定与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您在本约定和承诺书上签名与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具有同等效力。
十、如果您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款,开发银行有权委托县级资助中心按照您在借款合同中填写的通讯地址以信件形式寄送催收通知,通知寄出满10日,视为送达。
十一、您应该保证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在线系统更新、维护相关信息。若您今后继续申请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请您在续贷申请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您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对本学年的学习、思想等情况进行200字左右的简要描述。若您未完成上述操作,将无法办理续贷。
十二、“诚信”是人生路上最宝贵的基石,是您未来职业生涯里最耀眼的名片。为了不让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留下污点,请您按时还款,履行约定。
十三、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开发银行专门设立了“95593”助学贷款免费客服热线,您只需支付当地市话费用就可以在全国各地拨打咨询;您也可以发送邮件至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服务邮箱zhuxue@cdb.cn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助您成材!
附件1-2
201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申请函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要求,今年我市(县)共受理贷款申请××个,受理金额××万元,经过审查其中符合条件的合同××个,合同金额××万元。请给予发放。
市县教育(教科)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