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0 15:59作者:才子老师
32.问:考生如何根据高校招生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报考?
答: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提出1门、2门、3门选考科目要求或不提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学校专业要求的方可报考。
如:哲学类的哲学专业:A高校提出选考科目要求为“政治”1门科目,则考生选考的3个科目中须有“政治”科目方可报考;B高校提出选考科目要求为“政治”“历史”2门科目并要求“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则考生选考的3个科目中须有“政治”“历史”2门科目方可报考;C高校提出选考科目要求为“政治”“历史”2科并要求“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则考生选考的3个科目中有“政治”或“历史”1门科目即可报考;D高校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考任意3科均可报考。
33.问:高校招生会有哪些变化?
答:2017年起,我省已对录取批次进行调整,把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A批,原本科三批改为本科B批。从2023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原来的一、二、三本合并为本科批)和专科批次。
34.问: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后与投档录取有什么变化?
答:志愿填报及投档的基本单位由“院校”改变为“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
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之间互无关联,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某所高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填报同一所高校的多个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既可以连续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也可以间隔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
本科批次初步拟定考生可以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参照高校的招生章程,在“院校专业组”内选择专业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专科批次初步拟定考生可以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