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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同步进行。涉及压覆矿业权补偿的,
市、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督促建设方及时做好补偿工作,补偿到位后应及时办理矿业权范围调整或矿业权注销手续。二、严格执行政策标准,确保征地拆迁补偿、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到位
(一)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各地应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关于〈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4〕113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和报批土地征收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依标准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法定补偿标准,不得擅自出台会议纪要等文件改变或变相改变补偿标准,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立项审批、概(预)算审查等环节,要严格把关,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二)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制度。
1.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款预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