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7 11:39作者:王华老师
第四章: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七条: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
1.发展党员工作是支部的一项重要任务。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用心发展的原则。
2.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广泛培养,贴合条件及时发展的原则。
3.有下列状况者,不能被发展:
①入党动机不正确;②对组织隐瞒个人错误及家庭重要历史问题;③在近期内受到校纪处分;④存在还没有了解清楚的重要问题。
第十八条:入党用心分子的考察和培养
1.对递交了入党申请的职工,党支部要对其进行一段时间的培养和考察,考察状况合格确定为入党用心分子。
2.对入党用心分子支部应确定一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及时找他们谈话。支部谈话的主要资料:
①了解申请者的思想状况,对党和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认识,入党动机。
②了解申请者的学习及生活状况;
③了解申请者的家庭状况及个人简历;
④了解申请者的要求及对支部的意见;
⑤向申请者解释党章有关规定;
⑥向申请者介绍组织发展手续及怎样进行自我修养;
⑦解答申请者提出的与党的建设的关的问题。
3.定期分析状况。党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或全体党员会议,落实教育考察,讨论、分析入党用心分子状况,依据其实际表现和群众反映,进行考察分析,分析结论以写实的方法填入《申请入党用心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及时向其传达组织和群众反映。
4.党课学习。党课学习分为两种:一种是以自学为主;一种是以辅导为主(由校园或机关总支组织)。凡申请入党的职工,都应参加党课学习,使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对党的认识有一个比较明显的提高。党支部要有计划的选送党员及入党用心分子参加校园及党总支组织的党课学习。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党课学习。如:讨论、座谈、参观、报告、辅导。要注重实效。党课学习的主要资料: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①党章;②刘少奇《论共产党员修养》;③《共产党宣言》;④《邓小平文选》;⑤有关的政策文件。
5.思想汇报。入党用心分子应用心主动地向支部委员或联系自己的党员进行口头或书面的思想汇报。支部应妥善保存汇报材料。
6.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用心分子经过12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