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7 11:39作者:三水老师
8.组织实施“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即建立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争当优秀党员。党支部每年要根据机关总支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制订出“创先争优”计划和措施,发动党员努力实现“创先争优”目标。每年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一次总结表彰。
9.组织或协助工会、团支部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第七条:宣传工作的原则、方法
1.党支部宣传工作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党的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
2.宣传工作务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宣传工作务必注意抓住时机,资料要生动活泼,要有针对性,方法要讲究艺术。
4.宣传工作要吸引党内外的群众用心参与,要有群众性。
5.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和图书馆主页等各种宣传工具和传播媒介。
6.宣传工作主要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
第三章:党支部组织工作制度
第八条:组织工作的性质
严密的组织工作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支部的组织工作就是对党员培养、教育和管理;执行并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第九条:组织工作的主要任务
1.按照校园党建计划、上级要求,并结合本支部状况,安排组织生活。
2.制订并落实组织发展计划。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3.入党用心分子、预备党员的教育、考查、转正工作。
4.听取党外同党对党员的意见,及时帮忙党员进步。
5.组织党员进行思想小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7.党员奖惩。做好党员奖惩的材料准备工作,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或处分的推荐
8.管理好支部文件及材料。
9.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和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党费收缴和管理
党员从入党之日起交纳党费,每月交纳党费按工资比例计算,支部每月25日前应上交当月本支部的全部党费。党员应主动、自觉、按时交纳党费,不得一次交纳数月党费。支部应及时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状况。
第十一条:“三会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