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09:43作者:王新老师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八条 制定示范文本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物业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
第一百二十九条 制定具体办法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日常工作的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监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标投标,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相关具体实施细则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一百三十条 参照执行
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一百三十一条 施行日期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