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15:59作者:李一老师
(六)加分项目(此项不限)
1。表彰
(1)综合类表彰
教师获得综合类表彰乡(优秀教师、班主任、先进工作者等)1次加1分,县级1次加2分,市级1次3分,以此递增。
(2)单项表彰
教师获得单项表彰(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质课竞赛等)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级1分,校级0。5分。中层干部及以上管理人员根据单位获单项表彰情况,以教师获单项奖的标准加分。
2。教研教改
(1)辅导学生参赛(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组织)获国家、省、地、县、乡(校)一、二、三等奖(以奖状为依据)每人次依次加分为: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加5、4、3分;省一、二、三等奖每人依次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依次加3、2、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每人依次加2。5、2、1分;乡(校)级一、二、三等奖每人依次加2、1、0。5分。
教师论文、教学设计、课件等(由教育部门组织的)获国家、
省、地、县、乡(校)一、二、三等奖(以奖状为依据)次依次加分为: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加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加3、2、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加2。5、2、1分;乡(校)级一、
二、三等奖依次加2、1、0。5分。
3。激励加分
(1)班主任工作
聘期内担任一个学期班主任并工作成效显著加0。5分(班主任工作不得力酌情给分),以此类推;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加3分。
(2)兼职人员(指兼职学校其他组织和工作的人员,不含中层干部)
聘期内兼职学校其他工作一个学期加0。5分,以此类推。若自己兼职的工作获表彰,按乡级一次1分,县级1次2分,市级1次3分递增。
(3)支教
聘期内到中心完小以下村校、教学点支教半年加1分,一年加2分,以此类推。
(4)教龄
按工作年限,一年加0。2分,以此类推。
(5)教学质量
聘期内学年统考成绩进入全县同级同类同科前茅1次加8分,进入前列1次加5分。
(6)超工作量
聘期内超出全校教师平均周工作量1节加2分,以此类推。
(7)校际教学交流活动上观摩课、示范课一次活动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