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15:59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考勤(10分)
按学校规定的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的标准计算该项得分,此项可记负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评价(25分)
1。工作作风和态度
(1)违反“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和《金沙县委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作风规定》,在上班期间聊天、上网、打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3分;
(2)不服从学校安排,经教育不改正的1次扣3分;工作中胡搅蛮缠、无理取闹,不顾大局者1次扣3分;
(3)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工作完成得不好或在各级的检查中出现问题导致学校综合考核受影响的,1次扣3分。
2。工作计划、总结、各种资料
不按规定和要求拟写并上交的,一次扣1分。
3。备课
不按学校要求编写教案的,一次扣1至2分。由教研组根据本组实际制定检查标准,教研组每月检查一次。
4。上课
(1)被上级部门查到无自已编写教案上课的一次扣2分;
(2)课堂上吸烟、睡觉、使用通讯工具(接打私人电话,发信息,玩游戏)、随意进出教室等违反“八要八不准要求”的一次扣2分;
(3)严禁穿高跟鞋上体育课,发现一次扣1分,教师无故离开学生或提前下课的一次扣2分。
5。作业批改
(1)批改的作业次数达不到要求的,每少一次扣0。3分。由教导处和教研组制定规定;
(2)批改作业,无记录的,每少一次扣0。1分。
6。辅导学生
对学困生的个别辅导要有记录,每月3—4次,达不到要求的,
每少一次扣0。3分。
7。监考、评卷
(1)监考、评卷因失职造成失误或错误的一次扣2分;
(2)监考、评卷不服从安排的扣2分;
8。教研工作
(1)听课节数达不到要求的,每少一节扣1分;
(2)不按学校或教研组要求撰写优质教案、教学案例、教学反思、说课稿、评课稿、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等,每少一份扣1分;
(3)教研活动中,不按要求完成相关事项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学业绩评价(35分)
1。教育教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此项为基础分)。(20分)
教职工完成一学年(学期)工作目标任务的给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