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5:02作者:才子老师
6月中下旬至7月初省人大先后两次选出16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787名省人大代表,省公安消防总队、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1个部门,21个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中山大学等6所高校法学院征求意见,同时在广东人大网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7月上旬省人大法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修订草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论证,并邀请媒体参加;
3.第三次审议。9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高票通过。
——征求意见。省人大法委向16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787名省人大代表,66名立法咨询专家,省委宣传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等13个单位,21个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5个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征求意见,同时在广东人大网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召开表决前评估论证会。9月11日,省人大法委组织召开表决前评估论证会,邀请省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等围绕条例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后的社会效果及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并邀请媒体参加。同时委托5个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进行评估。
——开会表决。新《条例》在9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以出席63人,赞成62票,弃权1票,高票通过,并将于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全文共计10667字符数。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修订《条例》是我省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履职以来的第一项修制订和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草案。新修订的《条例》既保留了旧《条例》相关制度优点,又与时俱进,有新时期的新理念、新规定、新要求,更加符合当前广东改革的新实际,体现了广东的特色。设六章五十三条,条款数比旧《条例》增加了11条,内容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第一章“总则”有9条,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23条,第三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8条,第四章“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5条,第五章“法律责任”6条,第六章“附则”2条。具有五大方面的亮点:
之一:贯彻“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立法指导思想
之二:突出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主体
之三:立足制度建设、制度规范与约束
之四:着眼理顺职能,明晰职责
之五:坚持实行宽严相济的处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