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5:02作者:王新老师
二、《条例》修订过程
(一)起草阶段:2010年7月-2011年12月
2010年7月到上海市专题调研,2011年3月完成《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稿)正式启动修订工作,并于当年12月正式上报省政府。据不完全统计,省局在起草阶段共召开16次座谈会、3次到省内有关市广泛调研收集有关部门和各市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调研20多个市、县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0多个企业,草案稿发送省发改委等57个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及中央驻粤企业和各市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政府公开网站刊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收纳并研究了1000多条意见和建议。
(二)修改阶段:2011年12月-2013年2月
2013年2月5日下午,朱小丹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十二届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粤府案〔2013〕1号)。据不完全统计,修改阶段,省局会同省法制办承办召开12次座谈会、5次到省内有关市,征求调研有关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调研30多个市、县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50多个企业,并送省发改委等57个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及中央驻粤企业和地级以上市安监部门等广泛征求意见,在政府公开网站刊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收纳并研究1600多条意见和建议。《条例(修订草案)》是新一届省政府召开的第一次常务会议讨论并报请省人大审议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项目。
(三)审议阶段:2013年3月-9月27日
1.第一次审议。5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前,书面征求了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省其他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省人大财经委组织赴广州、惠州市开展立法调研。
2.第二次审议。7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此期间经历了:
6月上旬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接办;
6月中旬法委、省局赴佛山、珠海进行调研;
6月19日肖志恒副主任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省直有关部门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6月下旬和7月初肖志恒副主任组成调研组先后赴东莞、内蒙古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