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10:24作者:李一老师
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会权、阅读文件权和接受教育、培训权的实现。保障党员的参会权、阅读文件权和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最重要的是要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将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首先,要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者要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的党员。其次,党组织要为党员阅读文件提供必要的条件,对于无法直接阅读党内文件的党员,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的精神。第三,各种重要会议召开后,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党员传达、通报会议精神,还要及时通报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和决定。第四,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此外,党的各级组织应当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方式和途径,使党员参会权、阅读权和接受教育、培训权能够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保障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权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发展党内民主,必须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员行使建议和倡议权,是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方面,是反映党员意愿、保障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重要手段。党章第四条第三项规定,党员有权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规定,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赋予党员建议和倡议权,是我们党发扬党内民主,集思广益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党员切实实现党的宗旨的具体行动。
首先,保障好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权,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是党的智慧之源。党的建设的实践表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有一份热,发一份光,形成集体智慧,党的事业才能历经八十余年而不断发展壮大,并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才能面临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而应对自如,并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因此,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是党的事业发展的内在的必然的要求,也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保障好党员的民主权利,广开言路,开阔思路,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我们的党内民主制度才能有一个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才能使党内民主制度真正符合全党同志的利益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