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7 16:42作者:李一老师
(三)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1、关于认识不深刻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多次组织学习了各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的相互关系、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提升思想认识。二是市局党组分别于2016年12月、2017年8月和2018年元月初,专题召开了全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会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做了表态发言,党组书记讲了廉政党课,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提醒。今后工作中,将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分析研判、部署工作、明确任务。
2、关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理念,坚持抓早抓小,落实“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廉政谈话谈心活动,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二是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值班局长每周对工作纪律进行检查并在交班会上点名道姓通报讲评。三是修订完善了32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管理,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把抓人员管理和作风建设硬起来、实起来。
3、关于权责不明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对“两个责任”分工进行了研究,进一步厘清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职责分工、责任边界,明确责任落实的主体,研究确定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些日常具体工作分别由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接。研究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和监督责任清单、监督责任工作台账,对照两个责任分工,每半年通过开展主体责任专题述责述廉等形式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落实,杜绝了以纪检组代替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现象。二是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每年初,市局党组与所属支部、分管领导与分管单位和部门都要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于上级指示、廉政规定和各类违纪问题及时传达通报、组织学习,做到了逢会必讲、逢文必学、逢事必谈、逢节必查,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真正落地生根。三是认真落实市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巡察监督办法(试行)》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考核的组织领导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力求考核办法更加具体,统筹推进年度目标考核、党建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责任考核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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