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7 16:42作者:王新老师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落实“三定”要求,安排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了“三定”方案内容,进一步厘清了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避免因职责不清而造成的相互推诿、敷衍塞责问题。二是加强考勤,严肃纪律。2016年8月25日,市局召开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考勤管理”工作会议,制定实施了《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考勤管理的意见》和《机关考勤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强化问责。购置了考勤机,每天进行4次刷脸考勤,完善因公外出和请假审批制度,每月通报讲评一次考勤情况,强化对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纪律的监督管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组织人事工作管理混乱】
1、关于干部人事变动过于频繁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高度重视。局党组专门研究此问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严格控制研究干部的频次和人数。二是完善制度。制定实施《中共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强化制度约束。三是严格规定。认真执行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三个不上会”、“凡提五必”、“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程序和纪律。四是注重规范。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市直单位科级干部备案管理工作规程及相关要求,坚持按程序办事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调整方案,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后,再开展人事干部调整工作;党组成员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制作展板并张贴在讨论干部的六楼会议室内,提醒在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严格遵守《守则》。现在,市局党组严格遵守“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的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选拔任用干部,彻底杜绝了临时动议、频繁变动、“三超两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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