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0 20:48作者:王新老师
2016年,省教育厅制定出台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实施办法。2023年,省教育厅制定出台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实施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实施办法。2023年起,实施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5.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依法治国理念等。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时代性、实践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实验能力、动手操作能力考查,加强中职学生专业基本技能与基本实践操作能力考查。积极探索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多样化的评价方式,科学有效地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2016年起,统一高考使用国家卷。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改革招生录取方式。改进高校招生投档录取模式,逐步推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增加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权。本科院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2017年起,使用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专科高职院校的招生,实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待条件成熟时,减少本科院校招生。
2.完善高校招生管理机制。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学校招生计划安排、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制定、招生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聘请社会监督员参加学校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健全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全面实施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3.完善和规范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公开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强化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公示和监督。自主招生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程序,加大对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优秀学生的选拔力度,创新人才选拔办法。
4.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促进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省教育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四)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2023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