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0 20:48作者:三水老师
2016年省教育厅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2017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2023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2.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3门科目,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须参加所学专业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
2017年8月底前,省教育厅制定出台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7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考试。
3.建立完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中职学校评价注重考察学生公民素养与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学习能力、专业学习成果以及职业创新能力,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素质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录入系统、形成档案等。要加强组织管理,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结果真实可信。
2016年省教育厅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2016年秋季,在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2017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17年8月底前,省教育厅制定出台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7秋季,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开始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4.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23年起,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专科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核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2023年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专科高职院校,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核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