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6:24作者:王华老师
专家代表黄克雯和周伟平提出,关于人才引进的住房保障不应纳入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公租房针对群体主要是住房困难的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即便是引进“人才”的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也不应占特殊困难人群名额。针对引进“人才”这类人群,已有另外办法给予扶持。
但专家彭荣汉则提出,针对住房面积限定最大是60平方米规定,他建议,是否可考虑适当增加一些面积。稍微增加几平方米多一个房间,居住生活都会得到很大改善。
汽车不应作为“困难”衡量标准
《论证稿》: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或者货币补贴:户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居住;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者等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百分之五十的家庭;无自有汽车。
法律界代表专家表示,不能用一辆车作为衡量困难的标准,并且“无自有汽车”说法过于笼统,有必要给“汽车”下一个定论。举例来说,一些的确是低收入人群的家庭,全家人都靠着一辆“二手小货车”维持生计,他们需要有一个申请公租房的机会。因此,论证会上的专家认为,要么删除这条“无自有汽车”规定,要么就给“自有汽车”界定一个概念和范畴。
单身低收入者年龄放宽至25岁
《论证稿》:属于单身家庭的,申请人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的单身家庭不受年龄限制。单身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二十五周岁,并且其父母家庭属于住房困难家庭。
来自基层社区工作者代表的韦燕萍“吐槽”社区里的一件事:现在的年轻人二十来岁就结婚,但到了35岁才能申请公租房。一些专家也表示,申请公租房不应对年龄限制过紧,符合条件的单身家庭和单身外来务工人员应该放宽一定年龄限制,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外省一些相关政策已经把年龄放宽至18岁。按照南宁实际情况,有专家提出,针对单身困难低收入家庭和单身外来务工人员提出申请,统一把35岁的年龄适当放宽至25岁。
毕业超5年大中专生也可申请
《论证稿》:住房困难家庭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实物配租: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居住;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五年;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所属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者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