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3:50作者:李一老师
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物业服务的不同阶段,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
(一)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综合服务费;
(二)按照规划配置的停车场(车位)的停放服务费;
(三)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
(一)非住宅物业的物业综合服务费;
(二)别墅(含双拼、联排、叠加)的物业综合服务费;
(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住宅小区的物业综合服务费;
(四)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停放服务费;
(五)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代收代办等服务收费。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利润率不得超过物业服务成本的5%。
第九条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综合服务收费实行分等级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