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06:47作者:李一老师
旅行社应当在团队出发前,向旅游主管部门提供旅游团队信息。旅游团队信息实行一团一登记,内容应当包括组团社、地接社及导游、领队信息,以及旅游者名单、旅游行程等;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的,还应当包括出境入境证件信息、出境入境口岸等。
旅行社应当保存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应当不少于两年。
第六十九条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边境旅游团队名单表》、《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队名单表》和《内地居民赴港澳旅游团队名单表》(以下统称名单表)。
取得出境旅游业务、边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以下分别简称出境社、边境社)所在地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对出境社、边境社填报的名单表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名单表提供给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出境社、边境社应当将本单位授权打印名单表的负责人的签字和印章,报所在地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在旅游团队出境入境时将名单表提供给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在旅游团队入境后,将名单表交原审核部门留存。
第七十条旅游团队出境前已确定分团入境的,出境社、边境社应当事先在名单表上注明。
旅游团队出境后,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边境社及其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以及旅游者特殊原因导致确需分团入境的,领队应当及时通知出境社、边境社,出境社、边境社应当立即向审核名单表的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除前两款规定外,旅游团队应当从国家开放口岸整团出入境。
出境社、边境社应当要求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第七十一条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委派的导游,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
第七十二条旅行社为组织旅游者出国和赴港澳旅游委派的领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导游证;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取得相关语言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具有两年以上旅行社业务经营、管理或者导游等相关从业经历;
(五)具有履行领队职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