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15:11作者:王华老师
分部工程实测得分= ×100
Σ权值
分部工程得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扣分
(二)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方法
根据分部工程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单位工程得分;再逐级加权计算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质量保证资料存在的问题,在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减去质量保证资料扣分为该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采用合同段工程得分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得分。
Σ[分部工程得分×权值]
单位工程得分=
Σ权值
Σ[单位工程得分×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
Σ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质量保证资料扣分
Σ[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合同段工程投资额]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得分=
Σ合同段工程投资额
单位工程和合同段工程投资额,完成工程决算的工程,以工程实际投资为准计算;没有完成工程决算的工程,以最终施工承包合同金额为准计算。
第二十三条公路工程质量鉴定质量等级划分及要求:
(一)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等级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
1、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工程质量等级确定
1、分部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则分部工程质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三)工程质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原则
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