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4:52作者:王新老师
重庆市2016年征兵政策,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兵役登记
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兵役登记。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6月30日;应征报名时间:2月1日至8月5日。
二、入伍基本条件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至22周岁。
身高:男青年1.60米以上,女青年1.58米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三、应征入伍程序
男兵征集程序
(一)网上报名。8月5日以前,登陆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也可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人武部或县人武部“征兵服务站”网上报名。报名后,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并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人武部进行确认。
(二)初审初检。7月下旬,乡镇(街道)人武部会同辖区公安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对应征青年思想状况、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确定预征对象。
(三)体检和政治考核。县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乡镇(街道)人武部组织送检对象参加县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结束后,县征兵办公室在网上确认政治考核对象,由公安、教育等部门进行政治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