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7:39作者:王华老师
2.金融信贷扶贫?
⑴金融扶贫富民工程?
从20xx年到20xx年,自治区拟每年安排我市9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用于“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的担保抵押和利息补贴。其中,每个国贫旗县每年安排1000万元,每个区贫县市每年安排500万元,通过合作银行扩大10倍向扶持对象提供贷款规模。20xx年和20xx年两个年度自治区安排我市金融扶贫资金1.8亿元,于20xx年一并实施。金融扶贫贷款支持对象主要是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旗县市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农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贷款自治区通过财政扶贫资金按照“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贷款年贴息率5%和“金融扶贫富民产业贷”贷款年贴息率3%的标准予以贴息(按《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自治区用于金融扶贫的资金投入量实行动态管理,要根据各旗县市上年贷款发放规模、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工作绩效每年进行增减调整。?
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推动农村牧区合作金融发展,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功能,规范发展村镇银行和小贷公司,推进农村牧区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贫困苏木乡镇延伸,改善农村牧区支付环境,切实增加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
⑵中和农信小额信贷项目?
我市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订了《关于合作开展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试点的协议》,中和农信小额信贷有限责任公司已在我市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凉城县、丰镇市建立了分支机构,组建了农户自立服务社,通过中和农信小额信贷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和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配套,共同注入扶贫信贷资金2.1亿元,面向项目旗县市的农牧民开展小额信贷扶贫业务。20xx年我市还将把卓资县纳入项目旗县,实现该项目在我市国贫县、区贫县全覆盖,信贷规模将扩大到2.4亿元以上,且上不封顶。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协议”的规定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并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中和农信小额信贷享受与“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同等的贴息政策,由各旗县市扶贫办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⑶互助资金试点项目?
目前,我市已在191个嘎查村建立了扶贫互助社,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90万元,今后还将进一步扩大试点村范围,通过群众自治的形式开展金融信贷服务。同时可以将互助资金作为市本级配套委托各旗县市设立的中和农信小额信贷农户自立服务社代管,但这部分资金仍用于该村互助社社员,中和农信小额信贷农户自立服务社负责向旗县市扶贫主管部门定期报表,及时反映这部分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