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1 04:29作者:李一老师
(三)实施检查。执法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每个抽查项目的监管要求实施检查。综合运用书面检查、现场和网络监测等监管手段,对市场主体进行检查。
(四)检查结果反馈。各业务监管科应当在对单个被抽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对需要经过检验检测的,应当在检验检测异议期间届满,或者收到复检结果并将复检结果送达被被检查对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五)检查结果公示。各业务监管科在抽查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反馈给办公室,并通过分局公众网(门户网)及时向社会公示。
(六)检查结果运用。各业监管科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依归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将抽查结果与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督导企业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建设主体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科室、所办要高度重视,严密计划,精心组织,加强保障,积极探索,狠抓落实,切实提高日常监管工作水平。
(二)加强经验总结。积极探索随机抽查方式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以及实施过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业务监管科于2016年9月起,在每季度末月25日(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前,将本季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汇总形成表格(附件3)报法制监督科,并于每年12月25日前,认真总结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将工作措施、做法成效、问题建议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自查总结,汇总形成表格(附件3)报送至法制监督科。法制监督科统计汇总附件3后,于每季度末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季报”和“年度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对不报、迟报、漏报、瞒报双随机工作有关报表和不及时公开抽查工作相关信息等行为予以年度目标量化考核。
(三)加强跟踪问效。办公室、综合科、法制监督科要加强随机抽查工作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平台,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