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26 19:11作者:三水老师
③转入地自考办收到转来的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内容,无误后立即为该生归档,归档材料应包括原档案袋内的全部材料和《湖北省自考伸内转考成绩证明》一份。
④外省转入本省的考生,可登录查询本人转入档案编号,并到转入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由转入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审批手续并领取外省转入的档案。
⑤本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本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成绩证明,档案的传递由省自考办负责。
2、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成人高校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报考自考,可免考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考试成绩合格、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中的课程。
考生在取得1门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向当地自考办提出免考申请,申请时应提交毕业证书正本和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成绩证明或《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自考毕业生报考第二专业或同专业本科段自考,可免考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考试成绩合格、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中的课程。
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在取得1门以上合格成绩后,到所在地市(州)自考办或县(市、区)自考办办理免考申请手续,填写《申请免考登记表》,并连同学历证明、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市(州)自考办审查后,报省自考办审批。
二、
1、考生可直接上网登陆,按要求输入准考证号查询成绩。
2、携带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查询。
3、携带准考证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中心查询成绩。
三、成绩总库的安全与维护
自考成绩总库(以下简称成绩总库)是考生完成每次考试最原始、最真实的成绩记录,是考生档案的真实反映,是办理合格证书、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属国家机密资料。成绩总库的安全和日常维护必须严格而规范。
1、成绩总库分三级管理,省自考办管理全省成绩总库,各市(州)自考办管理本辖区成绩总库,区(市县)自考办管理本地成绩总库。
2、为确保成绩总库准确记录考生合格成绩,成绩总库的课程代号应始终保持不变,如确需变动,须经集体研究后,报自考办主任批准。
3、报考简章中的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必须与成绩总库中的课程代号、课程名称相一致,不能随意编写或变更。各市(州)、县(市、区)自考办必须按报考简章上的课程代号及名称组织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