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21:18作者:李天扬老师
根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冀政督〔2017〕第12号)要求,我委对201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报送如下:
一、201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为落实好省政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制订了《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对我委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了“双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明确了监管依据、对象、方式、抽查比例频次、结果处理等,积极推进监管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施意见》经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得到张庆伟省长高度评价,指示要作为“范本”在全省推广。根据《实施意见》,我委认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双随机”抽查工作得到省政府的肯定,10月20日在全省“双随机”抽检工作视频会议上,我委代表省直机关作典型发言。
(一)清清楚楚建立“双随机”抽检事项清单。
省卫生计生委以自身职责为主要内容,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共有19项,覆盖全部有事中事后监管任务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医疗机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母婴保健机构、医师、护士等多种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生产企业及卫生从业人员。清单以19个“双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方案为体现形式,分别包含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方式、内容、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处理、执行责任主体等内容。随着工作推进,我委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我委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一次,抽查比例根据当年工作情况合理确定,总体控制在20%-50%的范围内,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适当增加监管频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我委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全年,省级“双随机”抽查监管单位328家,其中,抽检医护人员11272人,医疗广告466条(含中医),抽检结果分九批次全部公示,公示结果公众点击率达1.3万余次。行政处罚和社会公开相结合,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管理对象形成的压力倍增,取得了非常好的抽检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