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6 21:47作者:王新老师
(四)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工作纪律
坚持党内生活原则,经常开展经常性地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有意见讲到当面,克服老好人思想,正气弘扬,对个别执行力不强、没有担当意识的干部要加强教育管理。要深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明确监督和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细化执行“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监督检查办法,坚持党务、政务、事务的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调研、考察、学习、培训、接待等公务活动,精简各类文电、会议,加强和完善长效机制。要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全面压缩“三公”经费,纠正以往公务接待和筹备人代会“要面子、讲排场、上档次”的错误思想和做法,杜绝一切贪大、拔高、求全的现象,坚决反对奢糜之风,确保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好《安宁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在公车使用、维修管理上进一步提出要求,严禁公车私用发生,并抓好落实。同时,配合好区纪委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联合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常态化、长期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公车使用规范化。从细微处入手,对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和日常用电用水管理再细化,驰而不息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