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13:36作者:王华老师
三、整改措施
1、全面盘活“转而未供”土地。一是完善计划,加强引导。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合理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重点消化20xx-2008年转而未供土地。引导优先利用存量土地招商引资,消化存量,用好增量。二是分门别类,逐宗处置。对项目未落实造成的转而未供土地,要按照规划要求,督促有关单位抓紧时间落实项目,有效利用土地。对因征地拆迁政策未处理到位造成的转而未供土地,督促相关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力量,集中调处,排除用地障碍,尽早供地。三是严格管理,强化考核。一方面加快供地速度,将未供土地的项目与业务科室人员和各国土所(分局)具体经办人员一一对应,落实到人,并对前三年的批次供地率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另一方面要扎实推进集约节约用地,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严格执行规定的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建设限期等各项控制指标。
2、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一是加快东海塘等滩涂垦造耕地速度。我市耕地后备资源主要是滩涂资源,目前应加快东海塘南片二期和北片的耕地垦造,积极缓解耕地占补任务。二是加大低丘缓坡开发力度。我市的大溪镇、温峤镇、城南镇、坞根镇等镇均拥有相当数量的低丘缓坡,很有开发潜力,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缓坡丘陵地、盐碱地、荒草地等未利用地开发,积极拓展土地利用空间。三是筹集资金易地补充耕地。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要分别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具体项目进行联系,明确各人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采取倒逼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3、科学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有保有压”,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合理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建设、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安排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