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13:36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转而未供”建设用地工作有待加大力度。截止今年7月,全市已农转用未供土地面积9800多亩,其中未供工业用地近4000亩,未供农民建房用地2800多亩,建设用地存在闲置现象。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受征地拆迁阻力较大、规划调整、资金严重不足、相关部门前置手续繁多等因素制约。主观上也存在工作力度欠大,工作欠细的问题。
2、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形势严峻。我市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通过多年的土地开发后,造地改田土地开发现已呈现出总体数量不足、单块面积小、开发成本逐渐加大等严重不利的情况。虽然我市已连续12年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但是我们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新增耕地几乎已全部占补完,造田造地库存不到200亩。按照历年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我市每年大致4000亩耕地需要占补,缺口十分巨大。3、土地规划刚性较强与其它规划衔接不足。目前我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1998年编制的,2001年和2002年因全市行政区划撤扩并,进行了两次修编。规划的编制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对规划期内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预测不足,导致建设用地增量过快,规划确定的控制目标难于满足发展的需求;二是由于土地利用规划刚性较强,调整难度大的客观因素,难以兼顾其它各类规划的频繁调整,带来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不尽合理,尤其是与城市及村庄规划的用地布局错位比较突出,导致具体建设项目落地难,增加了规划执行难度;三是上一轮规划的前瞻性不足,规划方案刚性有余,弹性不足,规划的实用性p可操作性欠缺。主观上,我们积极主动地同相关部门的协调方面工作也较欠缺。
4、违法用地监管力度不够。自2003年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全市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形势依然很不乐观,违法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这既有法律上国土部门没有法定的强制执行权、体制上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不够健全完善,队伍上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等客观因素造成,但也有我们主观原因,表现为:一是拆除决心不大。从历次清理清顿中,对于违法用地当作历史遗留处理的多,拆除、复耕的少。另外,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由于法院不受理,难执行的现状挫伤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也导致一些执法工作人员工作信心不足。二是坚持原则欠强。个别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时往往出现处罚倚轻倚重,给群众造成执法办案不公的印象。三是工作作风欠实。个别国土所巡查欠主动、欠及时、欠细致,对违法苗头制止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