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08:44作者:三水老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执行难”并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从法院自身分析,集中体现在:一是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极个别执行干警拖案、压案的行为仍然存在。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20xx年,全市法院37名执行干警执结案件3777件,人均结案102件。20xx年,全市法院44名执行干警执结案件4618件,人均结案105件。三是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极少数执行干警执法行为较为粗暴、工作方法较为简单。四是执行工作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宣传方式、方法、影响、作用等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新媒体”、“自媒体”时代的要求。从外部分析,主要表现在:一是申请执行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薄弱。一个案件能否得到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除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工作外,主要取决于申请执行人是否能及时有效提供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而大量申请执行人对此没有正确的认识。二是个别案件执行客观难度大。如在不少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中,肇事者即使倾家荡产也难以偿付高额的赔偿款;在大量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中,被执行人被羁押服刑的,执行可能性微乎其微。三是执行外部环境尚需进一步优化。少数协助执行义务单位对法定协助义务认识不够,不愿积极主动配合;有的职能部门本位主义严重,在协助执行时设置种种条件,影响执行效率。如“点对点”查控系统运行以来,虽经我院通报,但按时反馈率仍不足60%。同时,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财产登记和市场监管制度尚不完善,被执行人失信行为成本不高,“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仍是影响执行工作的重要因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自觉把执行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坚持重要事项、重大工作报告制度,发挥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政治优势,排除执行阻力和干扰。明确各部门配合协调职责,主动加强沟通,争取支持,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创造性地抓好执行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积极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切实完善执行工作规程和制度,坚决杜绝超期执行,坚决防止执行不作为和乱作为。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用好用足执行强制措施,全方位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力争能够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