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22:31作者:李一老师
3.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积极主动查处和纠正。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1.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的行为。
2.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通报违纪违规行为。
3.按要求上报作风建设有关材料。
(三)政风行风建设
1.严格查处截留、挪用、套取、贪污移民、扶贫、救灾救济和政府专项资金等行为。
2.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3.按时按质办理州、县政府纠风办督办交办件。
4.积极参加“红河热线”栏目。
(四)专题教育
1.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学习教育、查找问题、党性分析、解决问题、专项整治”等各个环节工作。
2.把制度治党放在突出位置,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推动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强化制度执行力。
3.对在专题教育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者,要露头就打,加大查处、通报和曝光力度,形成震慑。
四、责任追究履职情况
(一)责任追究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绿春县委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实施办法》(绿发〔2014〕30号),《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绿纪发〔2015〕11号),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责任追究。
2.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报告制度,建立联系人制度,每季度末前上报本季度责任追究情况。
(二)结果运用
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并按照检查考核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落实。
五、工作成效及创新
结合我社实际,研究新问题、制定新对策、采取新措施,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有特点、有亮点、有成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或有一定的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