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1:37作者:王新老师
5.强化学法培训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XX县委《关于印发《2011-2016年XX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长发〔2011〕53号)等文件精神,按季度认真组织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并于今年6月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和11月举办“全县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培训班”。根据法制办《关于印发XX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办法的通知》(长府法〔2013〕2号)文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能够做到各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率100%,合格率95%以上。其中县公安局开展全体公安干警轮训XX县交通运输局季度培训工作独具特色,对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
6.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为了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公开透明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县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委、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之下,通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形式固定下来,定期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XX县政协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今年5月下旬县政协组织开展对全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12月中旬县人大专题听取县政府法制办关于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我县将自觉接受监督作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增加党委和人大的支持力度,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重要的保障。
7.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我县在《2012年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中已经将创建示范单位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下发《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秘〔2012〕123号),要求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根据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的要求,我县于2013年8月向上级推荐下塘镇、县交通运输局等十家单位参加创建迎检工作,8月下旬我县还组织相关创建单位赴黑龙江省参观学习示范单位的创建,同时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赴重庆、成都的创建学习活动,我县能够按照规定上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各创建单位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落实示范要求,积极准备迎检资料,通过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真正做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县依法行政水平。
8.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和法制交流活动。今年我县参加了市法制办在XX市组织召开“市县推进依法行政交流会”、“XX市行政复议工作交流会”和赴成都、重庆外出学习培训;同时还撰写论文参加了省法学会组织“鲁豫皖2013年度民商法学研究会暨论坛”和“第十届长三角法学论坛”等法律宣传活动,其中我办报名参加市依法行政研究会的《试谈行政执法规范化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获得优秀论文三等奖。今年我县共向省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24篇,其他县直单位报送信息40多篇,对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一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