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09:20作者:王华老师
⑴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⑵有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园区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⑶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本市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本市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⑷随迁子女独生子女证或其他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⑸小学生素质发展记录册。
以上第⑵⑶项材料截止时间至2016年5月31日止。
⒌政策照顾学生入学
以下对象在招生工作中应给予适当照顾: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园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的子女等。
⒍残疾学生入学
各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注意尊重家长和孩子的意愿和选择,妥善安排残疾应届小学毕业生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
㈡民办初中招生
⒈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招生服从全市初中招生统一管理。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信息上报市招办备案。
2.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实际办学条件确定,经社会事业局审查核准后严格执行。
㈢南京外国语学校招生
南京外国语学校2016年初中招生计划为340人,根据《南京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6]8号)相关文件执行。
五、实施流程
6月8日前,各初中学校依据本方案制定学校的招生简章,经社会事业局审核批准后在施教区内公布。社会事业局向园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发放《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预派位通知单》(以下简称“学位预派位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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