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09:20作者:李一老师
⑥小学应届毕业生家庭通过购置园区二手房取得施教区学位,入学当年该二手房原户籍家庭须无适龄儿童在该施教区学校就读。
⒉特长生招生
⑴根据南京市2016年招收特长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园区南化二中、旭东中学、九龙中学具备招收体育特长生资格。南化二中项目为田径,计划为6人,面向全市招生;旭东中学项目为击剑和男足,计划分别是击剑6人,面向全市招生,男足5人,面向本区招生;九龙中学项目为男足和女足,计划分别是男足5人,女足5人,面向本区招生;南化二中同时还具备招生艺术特长生资格,项目为美术,人数为20人,面向全市招生。特长生招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形式的考试。
⑵特长生招生程序如下:
①考生于5月3日—5日期间到招生学校自主报名(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②招生学校负责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发放加试通知书及有关专业加试要求;并在校园网公示符合报考资格学生名单。
③招生学校于5月14日对符合报名资格学生进行专业加试(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并按类别按项目将全部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进行张榜公示。
④招生学校于5月23-24日登录“南京市初中特长生管理系统”录入录取学生名单。社会事业局于5月25日对各招生学校上报的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
⑤5月26日,社会事业局通过“南京市初中特长生管理系统”统一打印审批后的录取名册,盖章后分别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办。
⑥招生学校向录取考生发放《特长生录取通知书》。
⑶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派定和派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⒊电脑派位招生
参加南京外国语学校、符合规定的民办学校电脑派位但未取得学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在6-15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合法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来园区暂住,具备一定学习能力的非南京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少年(不包括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港澳台地区人员及华侨子女以及在本市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登记和材料查验。如能完整提交以下材料的,方可向社会事业局提出入学申请,社会事业局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各初中的招生计划情况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