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5:49作者:三水老师
七、法治江西建设保障措施
36.完善地方立法。加强省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力支持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能,拓宽基层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渠道,认真吸收并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政府的基础作用,合理提出立法项目,防止重复立法。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清理并依法废止或修改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加强立法监督。规范立法程序,改进立法选项工作,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编制立法规划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推进立法听证工作,充分调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积极性,发挥媒体作用,畅通和拓展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回应社会关切,使法规规章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完善法规立项论证机制、法规调研评估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法规起草机制,切实防止和克服地方、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改进法规审议工作,开展法规质量评价,重点评价立法质量和社会效果,提高立法水平。
37.健全普法机制。实施全民普法教育规划,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农民、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全社会信仰法律。坚持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各级党校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把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和教学课程。国家机关录用工作人员把法律知识列为考核必备内容,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执法实绩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把法制教育列入教育计划,并认真实施。
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完善城乡公共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采取建设法制宣传长廊、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法治文化体验馆、组织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推进法制教育。强化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发挥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在文化艺术作品中植入法治元素。评选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培育树立法治先进典型。
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积极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支持省内高等院校打造法学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加强高校师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政治坚定、专业精通、道德高尚的专业法律人才。发挥法学会和高等院校等法学研究主阵地作用,组织开展法学和重大法治理论课题研究,为法治江西建设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