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6 17:51作者:王新老师
13、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如何计发养老金?
答: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补缴参保人员,201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补缴参保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从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如2014年12月31日已达到60周岁的男性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94428元,补缴费用到账后下月起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796元,加上年底1700元的取暖补贴,全年可领到11252元。
14、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可以在10年以下自行选择补缴年限吗?
答:201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可以自行选择,最多不超过10年。但要求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
15、对已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但又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的,这两种保险该如何衔接?
答:原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领取基础养老金,本通知实施后按本通知规定补缴的,自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之月起,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剩余的,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然后按照规定计发养老金。
原已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但没达到领取基础养老金年龄,本通知实施后按规定补缴的,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月起,停止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待达到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条件时,按国家和省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有关规定办理衔接手续,原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并入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然后按规定计发养老金
作为德州市自由职业者是可以自己交社保的,只要你交满15年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2016年德州市个人补交社保流程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
德州市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