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4:25作者:李天扬老师
15.整治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文件落实整改、以批示代替检查,写材料、制文件机械照抄,搞“材料政绩”,会议多、文件多、填表多,一些单位热衷于与乡镇、村社签订“责任状”,将责任下移,试图以下级的“责任状”成为自己的免责单等问题。
16.整治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工作中盲目决策、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村虚假“摘帽”等问题;扶贫领域编造虚假数据、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造盆景”“垒大户”,想尽一切办法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巧算脱贫帐或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的问题。
17.整治不注重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养懒汉,“被动脱贫”的问题。
18.整治在劳动力培训、劳务输转、产业发展、教育扶贫等方面为应付上级检查伪造培训证书、编数字,弄虚作假的问题。
19.整治为应付检查,提前打招呼,上门培训等弄虚作假的问题;在发放惠农资金的过程中变更资金发放名目,造成惠农资金发放混乱,群众误解的问题。
20.整治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绕着走、不解决;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写“稿来稿去”调研文章。在督促检查中工作不力,考核评估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督查避重就轻,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等“不真干”的问题。
21.整治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服务群众敷衍了事,对群众办理的事项推诿扯皮,对群众困难不闻不问,对群众合理诉求不及时彻底解决,消极应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四)严查充当黑恶势力涉黑“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22.严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及其破坏脱贫攻坚进程的行为,强化对基层干部使用公权力的监督,严查行使公权力人员与黑恶势力勾结破坏基层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滥用职权等行为。
23.严查脱贫攻坚中“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以暴力、威胁手段,欺压、胁迫群众,侵占、变卖土地牟利,违规插手、承揽扶贫项目、巧立名目向贫困户勒索钱财,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打击报复压制群众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等问题。坚决查处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黄赌毒背后的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