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4:25作者:王新老师
3.坚持精准监督。要聚焦目标,精准发力,靶向监督,厘清扶贫领域界限,实施精准监督,确保脱贫攻坚的重点在哪里,廉政风险薄弱点在哪里,专项治理的重点就在哪里。
4.坚持抓常抓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不是阶段性工作,不能抓一抓,松一松,要常抓不懈,保持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
5.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惩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又要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倒逼脱贫攻坚责任制落实,推动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党(工)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管。
二、治理重点
(一)以整治不准不实问题为重点推动扶贫政策落实
1.整治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贯彻落实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扎实,有急躁、厌战情绪,履责不力、监管不力,考核评估不严格,制定实施规划、配置资源要素、落实政策措施违反国家规定,违背中央和省市县部署要求的问题。
2.整治各乡(镇)党委、县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及各职能部门嘴上说一套,实际工作中不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对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及政策措施贯彻不力,不把精力集中在贫困村按期脱贫上,工作导向出现重大偏差的问题。
3.整治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普惠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以举精准扶贫旗帜走大水漫灌的老路、制定的扶贫措施不精准,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4.整治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实施基础设施和易地搬迁、生态扶贫、交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转移就业、社会保障及农村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脱贫攻坚重点任务中目标确定、项目安排、资金投放违反规定,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5.整治贫困村基础设施改善工程项目中存在开工迟,进度慢,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不力,项目实施不规范,工程质量差,攻坚战打得不准、干得不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