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0 16:17作者:三水老师
48.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已调离原单位但未转移工资关系”问题。
整改情况:8名调离原单位但未转移工资关系的领导干部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今后,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对领导干部调离原岗位的,及时转移工资关系。
49.关于“清理驻外机构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政府驻海口、上海以及深圳3个驻外机构撤销工作,相关抽调人员已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廉洁风险方面
50.关于“土地出让领域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湖城一体项目B号地块”及“省道202线周边收储用地E地块”两宗用地的安征迁问题已整改到位,按照“净地”模式交付开发商使用。二是出台《古田县人民政府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批而未供专项治理行动,截止7月,已供应18宗建设用地合计面积784.8亩,其中工业园区用地供应188.8亩。三是加大闲置土地查处力度,目前已对2宗疑似闲置土地进行立案调查,福建省飞得鸿涂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土地闲置费合计91.7万元已缴交到位并收回土地。
51.关于“县直有关单位违规向社团组织拨付财政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对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拨付社团组织经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收回资金254.33万元、清退违规领取津补贴3.67万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强化财政资金事前、事后监管,明确财政性资金不得违规用于赞助捐赠社团组织,今后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杜绝县直单位、各乡镇(街道)违规向社团组织拨付财政资金问题。
52.关于“大多数社团组织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民政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对长期未正常开展工作的社团组织注销登记17个。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团体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我县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的通知》,督促社会组织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三是溪山书画院推选产生新的院长和法人人选;修订完善《溪山书画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对社团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谈话提醒1人(处级),批评教育4人(科级)。
53.关于“涉嫌虚假报销公车维修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1名相关人员(非党)政务立案调查,并清退违规报销修车费1.61万元。二是建立公车管理平台,对公务用车进行统一管理调配。三是出台《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费管理。对车辆维修审批和发票报销把关不严问题,廉政谈话提醒1人(科级),批评教育并作书面检讨1人(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