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0 16:17作者:李一老师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37.关于“干部担当意识不足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细则(试行)》《古田县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十五条措施》等文件,开展一线考察干部,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二是24套公租房1月26日已公开摇号选房,全部配租完毕。三是指定专人负责“12345”平台,对即将逾办件实行电话提醒制度。对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问责26人,其中,给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廖小明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陈文、县公安局看守所职工王新记过处分,给予县公安局内保大队文职林晓警告处分;对县环保局副局长兼环保专项资金申报、监管和验收领导小组成员陈金宝,卓洋乡卓洋村党支部书记黄剑生党纪立案审查;给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曾少钦、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肖祖仕、城西派出所科员郑运隆、大甲镇邹洋村党支部党员阮庭游诫勉谈话处理;批评教育11人(科级6人),谈话提醒2人,诫勉教育3人。
38.关于“有的考察活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超审批范围“考察”的4人已清退费用5438元,超审批考察的2人已清退费用1.64万元;未经审批“考察”的1人已清退费用3549元。制定出台《古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制度》,严格报批程序,坚决杜绝无实质内容的外出学习考察。县委领导对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谈话提醒。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对超审批“考察”的4人(科级)批评教育。
39.关于“公务接待超陪同人员及一事多餐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公务接待超陪同人员及一事多餐接待相关人员已清退费用1436元。制定出台《古田县政协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县委领导对县政协主要领导谈话提醒。
40.关于“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个别人员存在既领出差补贴又报销接待餐费问题开展自查,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分别清退1446元、1118元。重新修订《古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古田县政协机关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大对贯彻落实《古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单位实施细则》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