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1:23作者:才子老师
(3)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小学(幼儿园)、初中任教,且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一级教师
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后,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1年。
(2)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后,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2年;申报教育教学管理学科人员还应具备:曾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并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1年。
(3)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4年;申报教育教学管理学科人员还应具备:曾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并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2年。
(4)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小学(幼儿园)、初中任教,且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4年;申报教育教学管理学科人员还应具备:曾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并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2年。
(5)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毕业后,在小学(幼儿园)任教,且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二级教师
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1年并考核合格。
(2)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小学(幼儿园)、初中任教,且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满2年并考核合格。
(3)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毕业后,在小学(幼儿园)任教,且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满3年并考核合格。
三级教师
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小学(幼儿园)、初中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1年并考核合格。
(2)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毕业后,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1年并考核合格。
一级以上职称评价强化听课、说课、答辩环节
改革后,职称评聘程序按不同职称等级分别进行。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由学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小组考核评议,考核合格并报区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直接聘任;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结果验收、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评聘,其中学校负责推荐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区高级评委会负责评审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并推荐正高级教师人选,市正高级评委会负责评审正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人选评审后报人社部和教育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