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4:52作者:王新老师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沟通和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履行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政策调控和指导监管。教育部门要发挥业务主管部门作用,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要求,以建立健全单位绩效考核为重点,以岗位结构比例调控管理为手段,促进各中小学建立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教育厅。
(四)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之前相关政策规定与本意见存在冲突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实施意见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