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6:44作者:李一老师
第三,明确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巡视制度,要强化“硬约束”,严肃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履,失责必问”。《实施办法》对四类主体的责任要求,列出了刚性要求,明确责任追究的适用情形、对象和方式,形成了完整的巡视工作责任体系。一是巡视主体责任,第四十条规定“对巡视工作开展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二是有关机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配合责任,第四十一条规定“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巡视工作人员的履职责任,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泄露巡视工作秘密”,以及其他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四是被巡视党组织和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和配合巡视工作的责任,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党员有义务向省委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第四十四条对被巡视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干扰、阻挠、妨碍巡视工作及不按要求整改等行为进行追责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