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16:19作者:才子老师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33.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程序及开始时间?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一般通过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一般每年3-4月份开始启动选聘工作。
34.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岗位如何安排?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
35.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哪些待遇和保障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的享受学费补偿政策。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36.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如何管理?
(1)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管理和考核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各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