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16:19作者:王华老师
办理手续请见第2问。
24.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
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可按季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5.我省实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就读期间的学费由政府补偿。已经获得高校或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应将学费补偿优先用于偿付助学贷款本息。高等学校毕业生是:指省内外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双学士学位学生2009年以后(含2009年)的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26.我省实施补偿学费的地域范围包括哪些?
包括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和宿迁市所辖县(市)和淮安市淮阴区、楚州区、宿迁市宿豫区。
27.我省实施学费补偿的基层单位包括哪些?
包括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28.学费补偿的标准和年限是多少?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总额=每学年补偿标准×补偿年数。每学年补偿标准的上限为6000元,实际缴纳学费低于6000元/学年的按实际缴纳数补偿,实际缴纳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学年的金额实行补偿。补偿年数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学制计算。
高等学校毕业生自按协议在就业单位服务后,每服务满一年即可获得三分之一的学费补偿款,三年补偿完毕。
29.学费补偿申请、审核和资金拨付流程是什么?
(1)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基层单位就业后,在基层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领取并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附毕业生本人与就业单位签署的到苏北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复印件,一式两份)递交乡镇财政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