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1:32作者:王华老师
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前完成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对不能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予以强制关停。
6.压缩治理过剩产能。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推动“两高”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转型发展,鼓励行业优强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形式兼并重组,进一步压缩过剩产能。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公布违规企业名单,制订限期整改方案。尚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正在建设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建设。
(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新建项目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挂钩机制,耗煤建设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通过燃用洁净煤、改用清洁能源、提高燃煤燃烧效率等措施,削减重点行业煤炭消费总量。加强外受电通道能力建设,完善电网空间布局,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
2.扩大天然气供应范围。加快推进气源工程建设。完善天然气主干管网规划,加快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2017年底前通达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锅炉、窑炉,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
3.推广使用其他清洁能源。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加快开发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合理布局一批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高环保标准的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结合垃圾填埋场、畜禽养殖场、废水处理设施等建设沼气利用工程。
4.提升工业燃料品质。严格控制煤炭硫份灰份,火电厂燃煤含硫量控制在0.7%以下,工业锅炉和窑炉燃煤含硫量控制在0.6%以下、燃油含硫量控制在0.8%以下。提高洗选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例。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限制进口高硫石油焦。应用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
5.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起,市区禁燃区面积应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0%以上;2017年底前,市区建成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逐步将禁燃区范围扩展到近郊。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水煤浆、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可燃废物,禁止直接燃用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用污染物含量超标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燃料,禁止新、改、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和导热油炉等燃烧设施,已建成的不符合要求的各类燃烧设施要在底前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