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5 11:36作者:王新老师
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要逐步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毋庸置疑,四川省改革机关养老制度是贯彻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四川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突破,此举将让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你知道多少?
今年的全国两会,“养老保险”仍然是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如,职工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营等。当然,最值得欣慰的是,今年1月3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文件已正式印发,滞后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终于朝着大众所期待的方向破冰前行,两会的议题除了探讨和剖析之外,更多的是期待和赞叹。
今天,本报结合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及关于该项改革的工作精神,与大家共同分享这一带有根本性、制度性、渐近公平性的重大变革。
改革范围:
三个主要对象
可以说,《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日渐成熟的结果,在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启动实施,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却一直未能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和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实行两个政策,企业干部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其退休金水平取决于缴费多少及缴费年限长短,由国家统筹发给基本养老金,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按照其退休前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退休金,全部由财政负责。机关事业与企业养老保险的“双轨制”就这样从上世纪90年代初一直延续至今。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长达30年的时间内不缴纳养老保险,而且退休金水平高于城镇企业职工。而企业职工要想拿到更高的养老金,则需多缴养老保险费,因此“社会不公”等争议如水如潮,严重影响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