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07作者:才子老师
养老金改革须纳入公共治理范畴
养老金是老年人日常开支的现金流,一部分用于保证基本生活,即基本养老金,属于公共品,应当依法规范企业和国民履行缴纳养老金税费的法定义务,由国家统筹资金、由政府计发、由银行支付;另一部分用于改善老年生活,即个人积累养老金,属于准公共品,应当通过个人努力工作和分享经济进步成果(投资)而积累形成,多工作多积累,去世可以继承。总之,养老金是二元结构的,公共品和准公共品是有严格界限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最大问题在于结构混乱,忽略老龄社会的发展规律,混淆了政府责任、个人责任和市场责任。政府既要承担历史欠账,又要包揽未来支付,恐怕历史欠账还不起,未来支付也担不起,却忽略了个人责任和挤出了市场功能,最终贻误了改革的时机,导致中国养老金制度陷入更深层的矛盾。
基础养老金应当具有公平性、持续性和流动性。中国现行养老金制度距离这三项原则有很大差距。部门和城乡的身份差异及其多轨的制度安排,使养老金的公平性被质疑;高费率、早退休、个人缴费空账运行和缺乏投资机制,使养老金的持续性被质疑;地方统筹和多轨制致使异地迁徙者和更换部门者可能丢失养老金合法权益,使养老金的流动性受到质疑。针对上述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均作出安排,在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二元结构前提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渐进式延迟退休和精算平衡,中央统筹基础养老金,完善个人账户,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机制,等等。
2016年,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是利益相关人之间长期合作且共赢的过程。以养老金改革为例,亟待厘清政府、企业和个人、市场的责任,厘清历史欠账、当今支付和未来发展的成本和效益,处理好老人(执行新方案时已经退休的人员)、中人(执行新方案时具有工龄尚须继续工作的人员)和新人(执行新方案以后开始工作的人员)的关系,实现多方共赢的目标。
走社会成本最低和社会治理效益最高的路径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应当引领国家养老金结构调整,走社会成本最低和社会治理效益最高的路径。这需要依法明确事业单位职工个人缴费责任和单位配款责任及其列支渠道,由此形成个人账户和职业养老金,借鉴企业年金信托型管理模式,通过特种国债和市场投资实现保值增值目标,自改革当年起,事业单位职工从个人账户领取的养老金相当于退休金的1%,此后逐渐增加和替代退休金,最终退休金降到个人退休前收入的30%,与国民基础养老金对接,退休金彻底退出。这是一种前台稳定、后台周转的过渡措施。前台稳定可以促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后台周转可以促进中国养老金结构调整,整合统账结合的职工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与政府补贴结合的居民养老保险,建立国民基础养老金制度和支付系统;整合现行各类养老金个人账户,包括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和居民个人储蓄账户等,建立国民个人养老储蓄账户和投资保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