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0:54作者:王华老师
最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1995]45号)为事业单位和行业事业单位所涉及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问题提供了依据。可以看到,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都明确了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这表明基本建设投资业务的会计核算仍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为有效衔接,从会计信息的全面性要求,新准则在非流动资产项目构成中新增加了在建工程,为各会计制度将基建项目并入会计大账提供了依据。这种繁琐的并账方式将使对重新修订《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呼声更为迫切。
四、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可以把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看作是一个基本准则。它在基本概念框架中首次明确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应当反映受托责任,同时兼顾决策有用,这标志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具双重目标,这就决定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需选择双重会计核算基础基础,才能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然而受客观条件限制,目前只能采取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的双轨并行方式,使得一些会计业务的核算出现了双会计分录形式。
在加强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方面,为了更为真实地反映资产的消耗水平,新准则还规定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要求,尽管是虚提方式,但也体现出了加强资产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公共产品或服务成本核算的要求。在信息披露方面,借鉴企业会计改革和国际惯例,新准则引入了财务报告的概念,规定了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其中通过资产负债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收入支出表反映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余情况,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反映某一会计年度财政补助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从而在会计核算方法、会计要素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确认计量、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体现双重会计目标的要求。这些内容为会计制度和行业会计制度的修订和制定明确了方向和原则。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改革已非常不易,但离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目标还有相当距离,与国际差距更甚。财政部对《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做出第九次系列解读(以下简称解读九),着重强调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内容,提升到了国家治理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