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5 22:23作者:王新老师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高考成绩;高考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相关科目的会考等第情况。
第二十三条若考生填报人数未到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四条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二十五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原则上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九章收费、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七条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10元/人。
学校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园林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按4400元/年·人标准预收。学年末按学生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林业英才奖学金、自强奖学金和育才助学金等近20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九条学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十章监督机制
第三十条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务安排、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录取结果等信息。
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af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a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