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0:11作者:李一老师
2.申请材料:
①《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由中学推荐的,请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的“中学意见”栏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②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③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④身份证复印件。
3.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大小,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4.材料邮寄: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到衢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邮编324000,电话0570-8015711),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同时在网上填写邮寄EMS单号。所交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第十七条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至3月2日;邮寄材料接收从报名时起至3月3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第五章选拔程序
第十八条书面评审:
1.通过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的综合素质测试;
2.通过个人自荐的考生,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第十九条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主。笔试结束后,分别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的5倍划定合格线,并于当天将合格名单公布在学校招生网及校园公告栏上,上线考生第二天进入面试环节。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总计划数的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具体内容包括仪态仪表、口头表达、特长展示(在特长展示环节中,考生除钢琴以外的所需考试用品请自备)。
2.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