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23:31作者:才子老师
2016年温州大学新生入学指南考试时间入学手册和军训注意事项
您好!
首先,祝贺您的孩子脱颖而出,成为了一名大学生!我校全体师生热忱欢迎您的孩子加入到温州大学这个大家庭中来!
让自己的孩子进入大学深造是每一位家长的殷切希望。今天您的孩子收到了《入学通知书》并即将迈入大学校门,您多年抚养、教育的艰辛终于有了一定的回报。对您的孩子来说,迈入大学,标志着他的人生旅途又开始了一个新的起点,意味着他的生活从此揭开了崭新的一页!
大学是启人心智、铸人灵魂的殿堂。在大学期间,学生不仅要学好各门课程,还要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仅要把自己培养成有知识、有文化的人,还要懂得为人处世的道理。同时,大学的学习是自觉的,它不同于中学时期的被动接受和在升学压力下的学习,这就要求学生一定要较快地适应这种学习环境,主动钻研学科知识,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大学的管理是制度化、规范化的,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生的行为规范、人际交往、日常生活都有相应的约束,旨在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与中学相比,老师不再事无巨细地要求学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更多的是在课堂上、日常生活中传授做人的道理和做学问的方法,因此,学生要认真体悟教师的言传身教,培养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大学的学习、生活都有一个适应的阶段,学生应在这个过程培养良好的心理调节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还要学会与人相处、学会宽容、理解、尊重他人。我校于2012年9月开始实施学区制教育管理模式,各学区将为您的孩子创造一个集“思想教育、行为指导、生活服务、文化活动、道德实践”于一体的温馨家园,完成专业学习之外各类成人成才实践活动。
我们希望学生入校后,能牢记我校“求学问是、敢为人先”的校训,认认真真地走好每一步,为今后的工作、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希望家长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给予一些引导,帮助他端正思想认识,珍惜大学的美好时光,更加努力学习。与此同时,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希望能得到您的支持与理解:
1、学校规定大学一年级学生不得自带电脑,学生寝室不得安装网络,请不要让您的孩子带电脑到学校使用;为了方便使用电脑和网络,学校有开放实验室供同学使用。
2、学校规定大学一年级学生实行早晚自修制度;
3、请督促您的孩子利用暑假学习外语、做些家务、参加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以便较快地适应大学新的环境和增强自立自理能力;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学生进行为期2周的军事训练,请提醒您的孩子在暑假合理安排作息,积极锻炼身体,以健康的体魄参加军事训练;
5、请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请及时向学校请假,否则将会被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6、来学校报到时,请注意交通安全、财产安全,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大额现金请及时存入银行。
7、学校具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团体或个人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技能帮扶、困难补助等。校助学解困中心电话:0577-86596030(假期只有周一上午上班)。
培养学生成人成才是您的心愿,也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贯彻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突出人文关怀并对您的孩子提出严格要求,努力做到让学生满意、家长省心、学校放心。同时我们也希望您能更多地关注您孩子在大学里的成人成才,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与联系。
我们的联系电话是:86596025。我们的网址是:http://www.wzu.edu.cn。
最后,祝您全家幸福,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温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
一、校区基本情况
温州大学现有学院路校区、茶山南校区和茶山北校区。
1、学院路校区位于温州市区学院中路276号。现有学院: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
2、茶山南校区位于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现有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2号楼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3号楼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1号楼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11号楼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10号楼
机电工程学院:6号楼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7号楼
国际合作学院专家楼
城市学院
3、茶山北校区位于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现有学院:
商学院:信息楼
法政学院:2号楼
教师教育学院:3号楼
体育学院:体育馆
人文学院:1号楼
外国语学院:外语楼
音乐学院:音乐楼
瓯江学院
二、报到
1、报到日期:2013年9月4日(以入学通知书时间为准)。9月4日7:00~18:00学校将在温州汽车客运中心、新城客运站、新汽车南站、双屿客运中心、火车站、火车南站(动车到达站)设立接待站。新生也可自乘公交车或出租车来校报到。为使新生接待工作顺利进行,请学生尽量不要提前到校。
2、新生持“温州大学入学通知书”及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会组织新生统一拍照。
3、党团组织关系
(1)共产党员需交由县(市、区)党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提交入党材料。省外新生介绍信开至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省内新生介绍信开至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需向所在学区党团建办公室递交培养材料。
(3)共青团员需交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4、学生个人档案
学生档案一般由各省(市)招办直接寄往我校。个别省(市)规定学生档案由学生本人自带,则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档案,并及时上交。自带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封。
5、户口迁移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大学新生的户口是否迁移由学生本人自行决定(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的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校期间不能再申请户口迁入和迁出手续。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学生在新生入学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地址填写:“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迁移证上的姓名等各项内容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内容完全相符。户口迁移证的页面不得涂改、缺项,迁出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必须清晰,否则,将无法落户。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单寸照片一张。尚未办理身份证或已办理但未领取的,必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号码,并在“居民身份证编号”一栏中注明是否发放。
6、专升本学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和大学英语三级等级证书(艺术类学生除外)。对没有正常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学生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7、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书面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可先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随后再办理休学手续。
8、新生赴校的交通费自理。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乘火车者,可凭新生“入学通知书”向当地火车站购买半价学生票。
9、服装设计与工程(卓工超豪实验班)的新生请于入学前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美术的知识和技能。
10、市场营销专业(中外合作)专业新生:
(1)、学费标准:20000元/年
(2)、根据培养方案,四年共有20余门专业课程是全英文教学。第一学期除大学英语和口语外,有三门课是全英文外教课程。请同学们暑期在英语方面多多努力,做好充分的学习准备。
三、缴费
(一)我校实行工商银行柜面现金缴费、自助终端缴费和网上银行缴费,具体如下:
1、柜面现金缴费
(1)浙江省内(不包括宁波地区)工商银行网点均可办理。
(2)缴费时需向柜面提供学校名称、学校银行代码(12020716)、学生考生号或准考证号(其中专升本学生要提供录取通知书上的考生号或准考证号)、姓名。
(3)根据设定的应缴学费及住宿费金额直接现金缴费。
(4)向银行索取一联加盖银行收讫章的缴费回执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2、自助终端缴费
(1)温州地区的工商银行网点均可办理。
(2)需有省内(不包括宁波地区)工行卡。
(3)操作指南:先在自助终端上插入工行卡,输入密码后,点击【缴费】,再点击【更多缴费】,再点击【缴费充值】,再点击【学费】(第二页),再点击【温州大学学费】(第二页),输入学号项(新生输入学生考生号或准考证号,其中专升本学生要输入录取通知书上的考生号或准考证号),再与屏幕显示的姓名和金额(金额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核对,一致后按确认键,缴费完成。具体操作可咨询银行工作人员。
(4)打印自助终端缴费系统自动产生的缴费回执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3、网上银行缴费
(1)确保已开通工行个人网上银行(可非本人),并申请了U盾。
(2)操作指南:先登录工行网址:www.icbc.com.cn,再点击“个人网上银行登录”,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后登录,登录后点击“缴费站”,在缴费类型中选择“学校学杂费”后查询,找到“温州大学学费(全国)”后点击“缴费”,在“学号”项内输入学生考生号或准考证号(其中专升本学生要输入录取通知书上的考生号或准考证号)后提交,根据输入的号码,网银将显示应缴金额(金额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确认无误后输入缴费金额(须与应缴金额一致,即不支持多缴或少缴)、银行卡密码。验证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插入网银U盾,输入U盾密码(有些U盾会提示输入证书pin码),信息无误缴费即可成功。如有不明事项,可咨询工行客服热线:95588。
4、缴费方式的选择
(1)在温州地区,学生可自主采用“柜面现金缴费”、“自助终端缴费”和“网上银行缴费”其中一种缴费方式。
(2)省内的其他地区(不包括宁波地区),学生可采用“柜面现金缴费”或“网上银行缴费”的缴费方式,
(3)省外的学生(包括宁波地区)因省外(包括宁波地区)的工商银行不支持“柜面现金缴费”方式且省外(包括宁波地区)办理的工行卡不支持“自助终端缴费”方式,建议省外的学生(包括宁波地区)通过“网上银行缴费”方式或在省内(不包括宁波地区)的工商银行网点采用“柜面现金缴费”方式。
5、缴费时间
新生从8月28日—9月4日(包括双休日)均可通过以上三种方式缴费。
6、学费收据的发放
缴费完成后,学费收据由学校计财处将在开学后统一发放给各学院,再由学院发给学生;如果学生急需收据,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校区行政楼219室收费中心索要收据。
(二)收费标准
1、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学生学费由专业学费和所修选的学分学费构成,专业学费每年固定不变,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的学分收取。学分制学费采用学年初预收,学年终结算,多退少补的方式。即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收取专业学费、学分学费,学分学费按每年40学分标准预收。(详见附表1)
当学年结束时,学校计算出每生的专业学费和实际修读的学分学费总额,然后根据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应收学费总额如大于预收学费额的,差额部分在下一学年预收学费时一并收取;应收学费总额未达到预收学费额的,差额部分在下一学年预收学费时予以抵扣。
2、各专业学生住宿费根据每生实际安排的住宿情况按1100元/生/学年或1200元/生/学年的标准(详见附表2)收取。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标准已根据安排情况进行设定,学生不能自主选择住宿费标准。
3、各专业学生学费与住宿费同时收缴,学生缴费时银行出现的应缴费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的合计数。
附表1:各专业学费标准